奇葩!上海。吴某和朋友来到一家西餐厅吃饭,点餐时,他花1688元点了一份五分熟的牛排,结果牛排端上来后,他发现上面还有血丝,认为这是一块“生肉”要求免单。被餐厅拒绝后,吴某竟然直接将餐厅告上了法院。
点餐时,餐厅的服务生特意询问吴某,是否按照国人的习惯改成7分熟,吴某明确说自己要五分熟,随后就出现了开头的一幕,在遭到餐馆拒绝后,吴某付掉餐费,并将餐品打包带走。
事后,吴某将此事上诉至法院,认为牛排有部分为生肉,不满足使用标准,违反了食品安全法,请法院判餐厅支付餐费十倍的惩罚金21100。
最近,上海铁路法院审理这起因牛排引起的纠纷案件。法院认为西餐牛排熟度是烹饪制作流程与工艺问题。吴某未精确指出牛排不符合哪项食品安全标准,也未举证餐饮服务存在不符合规定标准的具体事实,因此驳回诉讼请求。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这真的是小刀拉:开了眼了。电视剧都不敢这么演,虽然说有维权意识是好事,但起码也要符合逻辑。
按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损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相应的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相应的损失。
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当然,如果说吴某质疑自己吃到的不是牛排,而是猪肉、马肉等等,这能要求商家进行三倍赔偿。
显然吴某上的情况都不符合,如果按照这种维权的方法,那去西餐厅点一瓶82年的拉菲,是不是还要说过了保质期,所有人都这样索赔,就是开银行的也不够罚的啊!
有一点要知道,就算是零分熟牛排,也并不是指牛肉还处于生肉的阶段,在英文当中叫 做“blue” ,说白了就是近生的牛排。由于每个人的口味都会有些不一样,所以每个人吃牛排选择的熟度也是不一样的。像我就吃不惯五分熟,我常常是选择7分熟甚至有可能8分熟。
所以说,即便是维权,首先也要了解一下常识性的问题,不然最后很可能浪费了时间、金钱不说,自己还被当成了笑话。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